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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标准农田如何建设?最新国家标准来了!
新修订的《通则》弥补了原版在实际应用中部分指标设置不合理等不足,是新时期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,实现农田建设项目科学规范管理的客观需要,对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为,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通则》坚持以全面提升农田质量为目标,以体现区域特色为重点,面向农业机械化、规模化、产业化,突出农田工程建设和质量建设,坚持“科学布局、分类施策,目标导向、良田粮用,生态理念、注重质量”等编制原则,完善相关内容与技术规范,促进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。
《通则》的突出亮点是分区域设置建设标准。充分考虑与《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(2021年—2030年)》的有效衔接,区分不同建设目标、重点、能力和条件,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、黄淮海区、长江中下游区、东南区、西南区、西北区和青藏区七个区域,因地制宜制定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农田地力标准参考值。《通则》还规定了各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指标,确保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,加上改造提升已建的高标准农田,能够稳定保障1.3万亿斤以上粮食产能,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。
《通则》具有统筹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、突出科学适用性、提升标准可操作性的鲜明特征。在修订设施建设指标的同时,着重补充完善了地力提升相关指标,按建设内容详细划分具体工程类别,每一类别详细制定建设标准,既确保地方开展各类工程建设都能有所参照,也为各地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提供有效技术参考。